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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业园区鼓励项目落户申报相关问答
发布日期:2024-04-30 15:50 来源: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
一、支持条件有哪些?

1、首次申报项目需满足:申报单位原则上须符合园区高端商务服务业发展方向,与招商部门签订产业发展协议,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。

2、延续性申报项目需满足:申报单位在《园区管委会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苏园管〔2019〕82号)执行期内,审核获评的。

二、支持标准是什么?

1、对于首次申报项目,根据产业发展协议,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落户奖励,分年度兑付;在园区租赁办公用房的,给予不超过3年,每年不超过实际支出50%的用房补贴,每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0元/月,每家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
2、对于延续性申报项目,按照《园区管委会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苏园管〔2019〕82号)相关条款予以支持。

三、申报材料有哪些?

首次申报项目

1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。

2、项目落户申报承诺书。

3、项目情况说明(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、阶段性发展计划等)。

4、产业发展协议。根据协议内容提供:

5、经营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、执业证书、验资报告、纳税证明、股权架构图、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)。

6、资质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知名、全国优秀、全国性总部、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证明、行业协会和商会证明、细分赛道排名证明等)。

7、用房补贴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、租赁费发票、付款凭证、专项审计报告等)。

8、其他佐证材料。

延续性申报项目

1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。

2、项目落户申报承诺书。

3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
4、项目情况说明(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、阶段性发展计划等)。

5、资质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知名、全国优秀、全国性总部、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证明、行业协会和商会证明、细分赛道排名证明等)。

6、用房补贴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、租赁费发票、付款凭证、专项审计报告等)。

7、其他佐证材料。